2017年2月16日,中國鹽業總公司與福建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在福州簽署合作協議。福建省國資委黨委書記劉捷明、第二監事會主席林志坤,福建省經信委消費品處處長許榕,中國鹽業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李耀強、中國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王云,福建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黃文定、副總經理陳國樑,福建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宗明、總經理陳榮等領導共同出席簽約儀式。
中國鹽業總公司現為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國有大型企業,是亞洲最大、世界第二的鹽業企業和國內重要化工企業。福建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是福建省唯一依法從事食鹽專營的國有大型企業,其生產的中高端福建海鹽品牌享譽海內外。
此次協議簽署后,雙方將圍繞供應、銷售、促進中鹽福建發展等方面展開多層次的深度合作,福建鹽業將成為中國鹽業總公司在福建省區域內食鹽業務唯一合作伙伴,中國鹽業總公司旗下所有品牌食鹽將委托福建鹽業在福建省內獨家代理。這標志著雙方合作將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有利于推動雙方實現利益共同化和健康可持續發展,亦有利于進一步促進鹽業市場的繁榮與穩定,保障食鹽安全穩定供應,共同服務于百姓健康和福祉。